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湖南省护理学会第一期医疗护理员三级/高级工培训班的通知

湘护会字〔2024〕195号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19〕49号)、《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的通知》(国卫医政发〔2023〕16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增加护理人力资源供给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、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,提高医疗护理员专业能力,促进医疗护理员的标准化、规范化发展,经商议,省护理学会启动医疗护理员公益培训计划,计划培训200名医疗护理员(三级/高级工)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年满18周岁、身体健康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; 
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; 
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; 

4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
6.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二、培训内容 

参照《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(2024年版)》三级/高级工的培训大纲,包含职业道德、基础知识、相关法律法规、生活照护、临床照护等内容。

三、培训形式

采用以工作任务为目标,情景模拟场景化教学的方式,总时长80个标准学时。

四、考核认证

    培训结束后,参加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考核,考核通过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。

五、有关事项

(一)本期免收培训费,交通、食宿费用自理。

(二)报名事项

1.报名表1份(见附件1);

2.身份证复印件1份;

3.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小2寸2张;

4.应届(含在读)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;

5.职业技能等级需提供“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明”、工作年限需提供单位证明;

6.职称报考者需提交职称证书。

  (三)时间安排

   2025年1月5日14:00-18:00报到;2025年1月6日-14日主题培训;1月15日撤离。

(四)地点安排

1.报到:湖南卫培教育科技集团(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贸环球金融中心30楼);

2.培训: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贸环球金融中心30楼3004。操作技能培训另行通知。

(五)报名方式

本次培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,限招学员50名,满额将关闭报名通道。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,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5日。

(六)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赵琳,13548588050;

谭建兰,18670080036。

 

附件:2024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学员报名表

 

附件.docx

 

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省护理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2月30日